立新聯合法律事務所於2004年設立,鑑於現代科技日新月異,工商業交易型態繁複,各項法令順應時事增修頻仍,法律業猶應體察社會脈動,汲取新知,精益求精,以提供客戶優質的服務,洞燭先機的關鍵意見。故本所名稱取義於禮記大學篇「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表彰勤於追求新知,立於法律新浪頂尖之精神。

我們的理念
誠實信用為根本
我們珍視律師與客戶的委任關係,誠信為首要原則,也是立所之本。具體體現在我們在受託前將與客戶簽訂委任契約,具體表明律師公費與辦理範圍,適時分析案件發展,堅守律師倫理規範與保密義務。

提供專業而有效的法律服務
我們矢志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採取有效的法律策略,維護客戶的最大利益。

講求團隊辦案,提供全方位服務

我們講究團隊合作,對於客戶委託之案件,採取團隊辦案方式,對於專業案件,並已建立與外國法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地政士異業合作辦案的模式,以期提供客戶一地諮詢,全方位的服務,避免客戶往來諮詢不同專業的困擾。

持續兼顧公益關懷

我們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推動弱勢法律關懷,並持續捐贈社會慈善與教育領域,以履行企業責任,回饋社會。

代表性成績
經過多年的耕耘,立新聯合法律事務所在多方面獲得肯定,得到亮眼的成績:

工程與訴訟方面

代表國內上櫃公司、行政機關等處理重大公共工程履約爭議案件之異議、申訴調解、訴訟、仲裁程序。

代表當事人在重大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等獲得有利判決結果。

代表當事人在公司法爭議案件、營建工程案件、物之瑕疵案件、假處分與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件、 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等獲得有利判決結果。

代表客戶處理不動產爭議案件、日據時期共有土地分割案件。

代表客戶處理婚姻、繼承、遺囑信託等家事爭議案件。

商務與非訟方面

代表國內上市公司處理併購案件。

代表客戶處理股份買賣案件、股東糾紛案件、經營權爭奪案件。

協助法人客戶處理企業紓困、解散、清算等事宜。

處理本國與涉外法律契約之擬具與審查。

代表客戶處理信託事宜等。

服務地區
我們的服務地區遍及台灣北中南:
北部:
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中部:
台中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南投地方法院、苗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南部:
雲林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橋頭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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