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7/08 司法院研擬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優化稅務審理制度,保障納稅者權益

       司法院今(8)日召開「稅務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第1次會議,就「稅務事件審理法」草案的立法背景、內容及妥適性進行討論,期能完善立法,優化稅務行政訴訟審理制度,妥適、專業、一次性地解決稅務行政訴訟事件爭議,保障納稅者權益。

  司法院表示,為使草案妥適完整,司法院於今(111)年6月2日成立「稅務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由最高行政法院稅務專庭吳東都庭長擔任召集人,邀集學者專家、行政機關代表、公會代表、行政法院稅務專庭庭長及法官等擔任委員,針對草案的定位、適用範圍、稅務撤銷訴訟程序標的、落實總額主義配套機制、強化稅務法庭司法審查功能及行政法院如何核實與推計稅額為判決等重要議題進行討論。

  司法院指出,司法院前於109年召開諮詢會議,會中一致肯認我國有制定稅務事件審理專法的需要,以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引進「總額主義精神」所生相關實務疑義與未解問題;並於110年委請稅法學者,就稅務行政訴訟事件的特殊性及專業性、外國立法例及實務運作,予以分析研究,提供具體建議條文,作為研擬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的參考基礎。本委員會是在既有之共識與研究基礎上,進一步研議「稅務事件審理法」草案的具體條文,以優化稅務審理制度,保障納稅者合法權益,並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


資料來源: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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